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10股,占公司总股本 462,605,378股的比例为 0.0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48元/股、最低价为 18.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973.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7日